視傳媒記者邵祥輝/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於9月2日8時59分獲報,稱板橋區永豐街發生交通事故,請警方協助處理。
▲(圖/海山分局提供)
海山分局埔墘所及交通分隊派員到場,係彭女駕駛自小客車沿永豐街行駛,疑開啟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與同向沿永豐街騎乘普重機之林男,林男手腳擦挫傷,經救護人員送醫治療,暫無大礙。
現場依規定拍照測繪,並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原因;另彭女未依規定開啟車門部分,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條摯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