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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是你家的,不代表你能收停車費!」店家霸占騎樓收300元?律師:恐一次踩中4大法律紅線!

2026-07-27

【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以為建築物前方的騎樓既然屬於私人產權,就可以自由圍設停車位、禁止他人停放,甚至向民眾收取停車費。然而,法律並非如此規定。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564號,法定騎樓雖然屬於私人所有,但具有「私地公用」性質,建築物所有人在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的義務,因此不得任意封閉、圍設或阻礙通行。

近期不少民眾反映,有店家在騎樓擺放三角錐、告示牌,甚至標示「非消費停車收費300元」,引發是否合法的爭議。法律人士指出,若未依法申請相關許可,店家的行為可能涉及多項法律責任。

一、恐涉刑法強制罪

若店家以言語威脅、阻止離開、要求支付停車費,甚至以障礙物強制驅離民眾,若符合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的構成要件,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實際是否成立,仍須依個案事實由司法機關認定。

二、私設收費停車場恐違法

依《停車場法》,提供收費停車服務通常須依法申請相關登記。若店家未取得合法資格,卻長期向民眾收費,可能面臨主管機關裁罰。

三、騎樓占用恐遭警方開罰

騎樓依法屬道路的一部分,若擺放三角錐、桌椅、招牌等障礙物,占用公共通行空間,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要求立即排除,並依法裁罰。

四、收費未依法申報恐涉稅務問題

若店家長期收取停車費,卻未依法申報相關收入,可能涉及稅務申報義務,民眾可向國稅機關反映,由主管機關依法查核。

民眾如何檢舉?

若發現店家違法占用騎樓或違規收費,可向下列單位反映:

警察機關:檢舉占用騎樓、妨害通行等違規行為。

地方政府交通主管機關:檢舉疑似非法經營收費停車場。

國稅局:檢舉疑似未依法申報停車收入。

仍有少數例外情形

法律人士也提醒,並非所有騎樓都完全相同。若屬特殊情形,例如部分「私設騎樓」且不具法定公用負擔,其法律適用可能不同,仍須依建築使用執照、建物圖說及個案事實認定。不過,即使屬於私設騎樓,若對外經營收費停車,仍可能須符合停車場及稅務等相關法令規定。

一句話重點:

騎樓有私人所有權,不代表可以變成私人收費停車場;任何涉及封閉、占用或收費行為,都應依法辦理,否則可能面臨行政裁罰,甚至衍生刑事或稅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