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豊雅/屏東報導
宣導取締並行 屏東打造安心通勤環境。圖_屏東縣警局提供
為有效遏止闖紅燈違規行為、降低路口事故傷亡風險,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宣布,自115年2月23日起啟動全縣性「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以事故風險為導向,鎖定易肇事路口及高風險時段,加強執法與交通安全宣導,落實「屏安護民」理念,讓民眾在日常通勤與生活動線中更有感看見交通安全改善。
警察局統計,114年度因闖紅燈引發事故共575件,造成8人死亡、848人受傷,平均每日超過2人因相關違規受傷。路口「一秒搶行」往往伴隨側撞、追撞等高衝擊事故,不僅危及駕駛與行人安全,更可能對家庭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警察局表示,本次專案將採「情境管理」模式,依據事故資料與違規態樣進行分析,鎖定高風險路口與特定時段,整合科技執法設備與警力勤務,提高見警率與取締密度,強化違規嚇阻效果;同時配合路口秩序整頓與多元宣導措施,導正用路人僥倖心態,推動「紅燈停、綠燈行」及「路口停讓」成為可被遵循的日常習慣。
路口安全再升級 屏東警2月23日起專案取締闖紅燈。圖_屏東縣警局提供
局長甘炎民強調,取締並非目的,預防憾事發生才是核心價值。闖紅燈的代價從來不只是一張罰單,更可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呼籲民眾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號誌變化與周邊動態,切勿搶黃燈、闖紅燈或分心駕駛,多等一次號誌,換來的是平安抵達。
此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也配合專案同步推動宣導與取締並行措施。分局指出,闖紅燈違規易造成嚴重交通事故,自2月23日起除執行專案勤務外,亦將深入社區、校園及各類活動場合加強交通安全宣導,提升民眾守法觀念。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若有闖紅燈直行、左轉或迴轉情形,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右轉者,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慢車(含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駕駛人闖紅燈者,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枋寮分局長盧恒隆表示,將持續針對易肇事時間與地點,以及無照駕駛、闖紅燈、未停讓行人、逆向行駛等高風險違規態樣加強取締,呼籲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營造安全有序的用路環境,讓「安全回家」成為每位民眾每日最安心的日常。